振樺電 重大訊息 - 公告修訂本公司第二次庫藏股[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七條部份內文

股票代號:8114 振樺電
發布時間:2011-04-19
主旨:公告修訂本公司第二次庫藏股[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七條部份內文
1.事實發生日:100/04/19 2.公司名稱:振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第九屆第十三次董事會通過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原辦法修訂於 97年03月20日。 6.因應措施:修訂本公司第二次庫藏股[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部份內文 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 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之情形,得按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 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 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條之1規定事項後辦理。 修訂後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 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之情形,得按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 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 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條之1規定事項後辦理。 二、每股轉讓價格:新台幣50元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