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24
2.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六條
規定,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
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
(2)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03月2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已於100年03月23日全數
轉換成普通股,流通在外之可轉換公司債張數餘額為零。(2)本公司於民國100年3月
18日發佈重大訊息有關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贖回權及賣回權之相關作業,因本轉換公司
債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並終止上櫃買賣,其贖回及賣回作業亦隨之終止,不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