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99,761,886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11/09~100/01/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4.00~3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701,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前三年內累計買回公司股份共27,401仟股,實際累計買回金額計新台幣270,125仟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一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2,636仟股。
(2)第二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2,189仟股。
(3)第八次申請買回,實際買回5,401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買回期間股價逐漸穩定。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九次庫藏股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予以註
銷股本案。說 明: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699,761,886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99年11月9日至100年1月7日。
5.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仟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4元至30元,但股價若跌破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
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市場買回。
8.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擬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附件
一)。
9.提請 討論。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0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6.2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對至上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
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