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葛均、董事邢懷成、董事束崇政、
董事倪集熙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葛均先生目前擔任威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高照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高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Sawtry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
董事邢懷成先生目前擔任高照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高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束崇政先生目前擔任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倪集熙先生目前擔任翰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丞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端偉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