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麗湖大飯店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462號3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大陸投資報告。
(4)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5)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6)九十八年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7)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第5-6項停止過戶起迄日期包含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二)本公司受理提案之說明: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公告彙總查詢/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查詢詳細情形。
(三)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案之說明:
本公司對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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