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
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
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
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304,487千元及7,381千元,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分別認列投資損失
14,741千元及投資收益1,531千元,係依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
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
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
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
以允當表達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
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係因為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未執行半年報查核程序
而並無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