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元,金額為28,132,046元。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5元,金額為70,330,11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
4.除權(息)交易日:100/08/30
5.最後過戶日:100/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00/09/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A)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年10月14日。
(B)可轉債之相關事宜:
a.茲為配合本公司辦理除權息作業可轉換公司債自100年8月11日至100年9月5日
停止轉換,如因轉換公司債轉換而發行新股,致使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
擬授權董事長依比例調整配股配息比率並公告之。
b.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
第(五)項規定,因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
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時調整轉換價格;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於無償配股基準日調整轉換價格,並自除權息基準日起適用新價格,
擬授權董事長依轉換辦法調整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