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焦佑衡
董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焦佑倫
董事:焦佑麒
董事:于鴻祺
董事: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詹東義
董事:木下嘉隆
董事:王其國
獨立董事:呂禮正
獨立董事:郝海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99年6月15日股東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董事 焦佑衡
二、董事 于鴻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董事
(2).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董事長
二、董 事 于鴻祺
(1).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江蘇省江陰經濟開發區
(2).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江蘇省江陰經濟開發區澄江東路97號
(3).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道長陽街36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生產多層印刷電路板及相關零部件、
銷售自產產品
(2).瀚宇精密科技(江陰)有限公司:研究、開發、生產柔性線路板、銷售自產產品
(3).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傳統銲線型封裝與測試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華東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