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 97年度智字第7號
2.事實發生日:99/04/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百慕達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ipMOS TECHNOLOGIES (Bermuda) LTD.)撤回台灣
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智字第7號之訴訟。
4.處理過程:百慕達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ipMOS TECHNOLOGIES (Bermuda) LTD.)
於96/10/09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關於中華民國專利證書第200190號
「1:3鑄模式晶片上跨引線封裝構造及其導線架」專利權之訴訟,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以「97年度智字第7號」審理中。99/04/29於智慧財產法院就另一件訴訟
(98年度民專上字第32號)之準備程序庭中,百慕達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pMOS TECHNOLOGIES (Bermuda) LTD.)聲明撤回台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智字
第7號之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