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八年度稅後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381,669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3,816,69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庫藏股依法令不得享受配股配息,盈餘分配表之內分配股數字屆時須予扣除,
若本公司持續買入庫藏股或將庫藏股轉與員工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時配股比率因而
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按除權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率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