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5
2.公司名稱: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第三次買回普通股股份之目的為供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股
權轉換之用,因本公司已發行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八條未明定以已
發行普通股作為轉換來源,與「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不符
,擬變更該次買回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其他買回條件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