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瀚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
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及九十二年前三季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
閱竣事。上開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
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瀚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投資比例逾百分之五十採權
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252,680千元及160,454千元、累積
換算調整數餘額分別為(457)千元及(1,634)千元及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及九十二年前三
季之投資收益分別為23,691千元及19,721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季報表,以權益法計列。另,附註十一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
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季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
若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季報表可能有所調整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前
三季及九十二年前三季財務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
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係因為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未執
行第三季財務季報表核閱程序,而並無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