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向關係企業華宇電腦(股)公司取得鶯歌廠 土地及附屬廠房建物

股票代號:8101 華冠
發布時間:2004-11-29
主旨:本公司向關係企業華宇電腦(股)公司取得鶯歌廠 土地及附屬廠房建物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座落:台北縣鶯歌鎮大湖段大湖小段 建物門牌:台北縣鶯歌鎮大湖段大湖小段鶯桃路658巷16號 2.事實發生日:93/11/29~93/11/2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部份為2,970.55坪,建物部份為6,597.97坪 每單位價格:土地部份每坪約為NT$64,108元,建物部份每坪約為NT$12,817元 交易總金額:NT$275,000,000元(不含5%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之原因:交易標的之土地及建物為本公司向華宇電腦股 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宇電腦)承租做為生產工廠,因華宇電腦本 身預計出售此土地及廠房,為確保能滿足客戶訂單需求及永續經 營,故擬向此工廠原所有人華宇電腦購買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高得實業有限公司(非屬華宇電腦及本公司之 關係人) 前次移轉價格:土地為NT$202,000,000,廠房為NT$27,000,000(不含 建物改良NT$159,607,209) 前次取得日期:84.06.27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前次移轉之交易對象非實質關係人,且前次移轉取得日期距本次訂約 日已逾五年,故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次付款:訂立合約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總價金(含稅)30%,計NT$83,768,445 第二次付款:合約文件繳交代書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總價金(含稅)30%,計NT$83,768,445 第三次付款:辦理過戶完成後三日內支付總價金(含稅)40%,計NT$111,691,260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NT$248,808,135(不含5%營業稅)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交易標的之土地及附屬廠房建物,原為本公司向華宇電腦股份有公司 (簡稱華宇電腦)承租做為生產工廠,因華宇電腦本身預計出售此土 地及廠房,本公司為確保能滿足客戶訂單需求及公司永續經營之理念 ,故擬購置此廠房,以做為公司長期發展久根基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