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3/30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內容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重要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
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1.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除依法令及章程規定提撥10%法
定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10,070,418元,並提撥新台
幣115,000,000元分配股利,每股擬分配股票股利0.5元及
現金股利1.8元。
2.擬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新台幣17,000,000元,合計新台幣42,000,000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計4,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擬發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本次轉換公
司債之相關發行條件、實際發行金額、資金用途、預計進
度及預計效益等發行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主管機關要
求修訂、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決定之,以確保本公司之利
益即使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成功。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1)修訂將資本總額提高為新台幣七億五仟萬元,每股壹
拾元,分為七仟五佰萬股,其中保留一億元之額度供
轉換公司債之轉換使用。
(2)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得為董監事在任期內購買責
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