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9
2.減資基準日:100/07/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配合申請股票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擬具股票
全面無實體換發作業辦法,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
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劃書。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1)原發行股份計40,350,4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403,504,210元。其中無實體發行股票計40,350,421,實體發行股票計0股。
(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
200,000,000元,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股數為20,350,4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203,504,210元。
(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例為
49.565777%,每仟股銷除495.6577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
付股東至元為止,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依公司法第162-2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
4項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將回收舊有己發行之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五、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00年07月11日。
(2)舊股票最後在巿場買賣交易日:100年09月20日。
(3)舊股票停止在巿場買賣交易期間:100年09月21日起至10月03日止。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09月22日。
(5)舊股票停止股票過戶期間:100年09月23日起至10月03日止停止股票轉讓登記。
(6)減資換票基準日:100年09月27日
(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100年10月04日。
(8)舊股票停止上櫃買賣日期:100年10月04日。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無實體股票換發申請書、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
書、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等,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
發。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過戶申
請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
份、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辦理換發。
(3)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統一辦理換發。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0/09/27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0/10/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0年05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0年07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761號函申報生效,100年07月28日北府經
登字第1005046696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
(2)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計劃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
1000021800號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