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
2.減資基準日:100/07/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100年5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2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於100年07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7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前項減資200,000,000元,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495.65777股,
減資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至元為止。所有不足壹股之畸
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3).本公司訂定100年07月11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經濟部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4).減資事項經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股票內容變更及換
股計劃,待收到櫃買中心核備換股計劃函及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之期限及相關
規定,將再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票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