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4/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土城市青青餐廳3樓(北縣土城市中央路三段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間接投資大陸情形報告。
4.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情形暨進度報告。
5.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4/04/15~94/06/13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盈餘分派及增資案主要內容:
(一)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0.85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二)盈餘轉增資2,961,745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85股,員工紅利轉增資700,000股。
(三)以上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認股基
準日。
(四)嗣後如因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股東配息、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
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4年4月15日起至94年6月1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4年4月14日下午五時前
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
客服部(原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
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本公司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於上述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停止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原代理部)(電話:02-23613033)查詢。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
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
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