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熙俊
(2)董事:吳亨根
(3)董事:趙晚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李熙俊:Silicon Plaza Ltd董事長、Faraday Co Ltd 董事長、
移動探索公司董事長、Pointchips Co., Ltd 董事、邁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HNT Electronics Co., Ltd(Korea) 代表理事/社長
(2)吳亨根:移動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擎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趙晚載:台成電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