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監事酬勞540,000元.
2.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500,000股,占盈餘轉增資比例為15.55%。占
93年底流通在外股數比例為1.10%
3.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NT$0.863 元。
4. 擬配發員工紅利配發新股依93.12月份交易平均價每股16.57元計算
之合計總額為8,285,000元,未高於本期稅後純益之百分之五十,或
可分配盈餘 (扣除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彌補虧損後餘額)
之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