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0/2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權.息暨增資配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經股東常會決議以盈餘48,863,000元(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13,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886,300股,每股面額10元。另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1元,計新台幣35,863,000元。
(2).上述增資事宜業奉證期會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48781號函
核准在案。
(3).玆訂定除權、息及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依法自九十二年
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最後過戶日為民國九十二年
十一月二十日。現金股利發放日為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