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27
2.發生緣由:9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承認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股票股利新台幣1元。
三、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撥新台幣35,86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
股3,586,300股、員工紅利新台幣13,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00,000股。合計新台
幣48,863,000元發行新股4,886,300股。
四、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五、通過訂定「集團企業 、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辦法」案。
六、通過購買董監事責任保險案。
七、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八、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九、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