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28
2.公司名稱:翔名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構
代收價款,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99年4月28日
(2)代收價款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活期存款第901118816845號帳戶。
(3)存儲專戶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活期存款第299540785780號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