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5/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93年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並辦理現金增資,依本
公司九十三年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11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轉換公司債面額(元):100,000元
二.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元):100
三.調整前轉換價格(元):47.3
四.調整後轉換價格(元):40.8
五.依本公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自認股基準日6月1日起,
轉換價格由47.3元調整為40.8元.
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
股數)/調整前轉換價格)/(己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47.3*((21,082,800+(36*4,900,000+670,000*0+2,108,280*0)/47.3)/(21,082,800
+4,900,000+670,000+2,108,2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