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元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1.0元
合計 :每股配發1.8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
配發普通股3,357,364股(含員工紅利316,000股)。
(2)、因本公司截至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止買回本公司股份共1,300,000股,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使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使盈餘每仟股變更配發為
100股,現金股利每股0.8元。
(3)、擬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暨除息基準日,依法自民
國九十三年十月四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八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
(4)、茲訂定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