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升能源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召開9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8087 麗升能源
發布時間:2004-06-11
主旨:本公司召開9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3/06/11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案由:承認92年度盈餘分配表、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案。 說明:1.本公司92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及監察人審 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敬請 承認。 2.如嗣後因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分配現金股利、股票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 ,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事宜。 3.其中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 之,每股約配發0.76元(依實收資本額317,136,440元計算),敬請 承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公司章程修訂案,提請 議決。 說明:爰依據公司法修訂,擬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第一次修訂如下: 1.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億壹仟柒佰壹拾參萬陸仟肆佰肆拾元 整,分為參仟壹佰柒拾壹萬參仟陸佰肆拾肆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金額新 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2.第廿八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 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就當年 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除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 部分外,其餘依下列方式提撥:     1.董監事酬勞金為百分之三至五。 2.員工紅利為百分之五至七。 3.剩餘部分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依公司對來年盈餘成長性、資本規劃在不低於百分之 二十的範圍詳加評估。前述股利提撥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 況,經股東會議決議調整之。 第二次修訂如下: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億伍仟萬元整,分為肆仟伍佰萬股,均為 普通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 行。其中伍拾萬股保留供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 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議決。 說明:一、擬自盈餘項下提撥新台幣30,413,64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計 3,041,3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 股比率無償配發,約每仟股配發95股(依實收資本額317,136,440元計算)。 二、擬自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計31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增資發行新股待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由董事會 另訂除權基準日。如嗣後因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 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者,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討論為增購生產設備擬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支應案。 說明:一、為增購廠房及機器設備擬以不大於新台幣2億元額度內發行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二、本次發行額度,發行辦法暨發行相關條件及發行時機擬授權董事會依 市場狀況決定之。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討論赴大陸投資設廠案,提請 議決。 說明:赴大陸投資設廠計劃總金額在美元一仟萬元額度內,且於股東權益淨值百 分之四十之內,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