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霖 重大訊息 -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本公司與相對人中電貿有限公司、萬 利信電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對於士林地院98年 度裁全字第1612號裁定廢棄.

股票代號:8080 泰霖
發布時間:2010-02-26
主旨:台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本公司與相對人中電貿有限公司、萬 利信電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聲請假扣押事件,對於士林地院98年 度裁全字第1612號裁定廢棄.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台灣奧斯特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高等法院 2.事實發生日:99/02/2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緣由本公司供應商中電貿有限公司及萬利信電子有限公司未依合 約規定完成轉廠手續及產品瑕疵,故本公司停止支付貨款,該公 司有異議,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對本公司之銀行存款予以假 扣押,本公司謹依合約規定執行權利義務,故委請律師提出足額 反擔保金並向法院申請撤銷假扣押.並對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對士林 地院98年度裁全字 第1612號裁定之提抗告。 4.處理過程: 經本公司律師及相對人委任律師笠庭陳述意見及補送陳述書後由 高院裁定廢棄士林地院原裁定及相對人於原法院之聲請駁回,聲請 及抗告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經本公司評估後,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對於相對人本公司已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