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30
2.公司債名稱:冠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國內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貳億元整,一年內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四年。
7.發行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五。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公司債及改善財務結構。
10.公司債受託人:無。
11.發行保證人:無。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無。
14.賣回條件:無。
15.買回條件:無。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普通公司債之定價日、繳款期間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事實
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