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9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93年7月19日證櫃上字
第093002029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預測年度:93年度
(2)財務預測(原編)編制日期:92/09/15
(3)財務預測更正日期:92/10/30
(4)財務預測更新日期:93/04/22
(5)財務預測達成全年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截至9月份之實際(自結)數 更新(正)後全年預測數 達成全年預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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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283,140 $469,336 60.33%
營業利益 35,232 58,721 60.00%
稅前損益 6,076 27,140 22.39%
(6)財務預測達成同期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截至9月份之實際(自結)數 更新(正)後同期預測數 達成同期預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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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283,140 $309,326 91.53%
營業利益 35,232 34,925 100.88%
稅前損益 6,076 7,690 79.02%
(7)截至9月底止之實際(自結)數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逾百分之二十,而仍未更新財務預測
之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前九個月稅前淨利實際數雖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達20%以上,惟經
評估編製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或基本假設尚未發生重大變動,故尚無須更新財務
預測。
(8)承銷商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該公司93年1~9月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財務預測數分別為283,140仟元、
35,231仟元及6,076仟元,其實際達成率分別為91.54%、100.88%及78.83%,其中,由
於該公司ITO導電基板訂單增加致原生產機台產能不敷使用,為使機台運作發揮規模經
濟效益,遂將光學膜生產線改為生產導電基板,另ITO導電基板93年1月適逢過年機器
歲修保養且第一季為產業淡季,暨因正值穿透率98%雙面鍍膜之ITO導電基板等新產品
投產初期,予以估列較高之存貨跌價損失,致該公司93年1~9月之營業收入及稅前純
益達成率分別佔原93年1~9月之預估數91.53%及79.02%。
該公司預計93年第四季營收為160,010仟元,其中第四季機器設備預計出貨金額為
34,041仟元,而ITO導電基板10月份之營收約近25,000仟元,已較1~9月平均月營收高
,此外,ITO導電基板新生產機台預計於93年11月完成,光學膜AR Polarizer之生產機
台預計於93年12月改良完成,待新機器設備陸續投產後將可有效挹注該公司之營收,
另由於93年1~9月之毛利率為34.14%,已高於93年度更新後財測之29.83%,在第四季
營收挹注下,93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稅前純益27,140仟元應可合理達成。
綜上所述,該公司93年1~9月稅前純益達成同期預測數之79.02%,雖達成情形變動達
20%以上,然影響金額未逾財測數30,000仟元,未達更新財務預測之標準,故目前尚無
更新財務預測之需要。
(9)會計師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本會計師經考量評估 貴公司編製更新財務預測所依據之基本假設及所提供之民國九十
三年一至九月未經查核稅前損益、達成更新後預測可能性分析與不需再次更新財務預測
之理由,並與 貴公司管理階層討論後發現, 貴公司編製更新財務預測之基本假設雖
有變動,但因預估稅前淨利變動金額未達應再次更新財務預測標準。因此,本會計師認
為 貴公司所出具之民國九十三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截至目前為止尚無需再次更新之聲
明尚屬合理。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之規定, 貴公司應隨時評估敏
感度大之基本假設變動對更新財務預測結果之影響,如預計稅前純益金額變動達百分之
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三千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者,應依規定再次更新財務預測
,併此說明。
(10)其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