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93年7月19日證櫃上字
第093002029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預測年度:93年度
(2)財務預測(原編)編制日期:92/09/15
(3)財務預測更正日期:92/10/30
(4)財務預測更新日期:93/04/22
(5)財務預測達成全年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截至7月份之實際(自結)數 更新(正)後全年預測數 達成全年預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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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217,742 $469,336 46.39%
營業利益 26,980 58,721 45.95%
稅前損益 2,976 27,140 10.97%
(6)財務預測達成同期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截至7月份之實際(自結)數 更新(正)後同期預測數 達成同期預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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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217,742 $219,945 99.00%
營業利益 26,980 21,878 123.32%
稅前損益 2,976 (1,685) -
(7)截至7月底止之實際(自結)數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逾百分之二十,而仍未更新財務預測
之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前七個月稅前淨利實際數雖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達20%以上,惟經
評估編製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或基本假設尚未發生重大變動,故尚無須更新財務
預測。
(8)承銷商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該公司預估93年1~7月營業收入及營業利益分別為219,945仟元及21,878仟元,惟因正
值穿透率98%雙面鍍膜之ITO導電基板及用於PDP之AR/AS Glass等新產品投產初期,故
予以估列較高之存貨跌價損失,因而預估稅前純損為1,685仟元,其實際達成率分別為
99.00%、123.32%及276.62%,達成情形良好,主係因高毛利之機器設備訂單大幅成長
,超越財測預期所致。
該公司預估全年稅前純益為27,140仟元,獲利主要來自於下半年度,此係因考量下半
年度為產業旺季,且該公司光學膜產品已接獲訂單,且專屬生產機台改良完成可於第四
季投產,故估計下半年度之營收將可逐季成長,此外,該公司除配合成本節省措施精簡
人事外,自93年起將部分清玻璃採購轉向中國大陸之玻璃加工廠,並漸次增加採購比重
,在銷售規模成長效益顯現下,其直接及間接人工成本預計將不會隨營業規模擴充等比
例上升,利潤將相對提升,暨該公司93年初募足240,000仟元之現金增資,營運週轉資
金需求壓力大幅降低,在營業費用及業外收支可大幅減少下,稅前純益可達27,140仟元
,其估計數應屬合理。另經參酌該公司目前接單狀況,所接獲之AR/AS glass訂單計
34,902仟元、機器設備訂單約計160,000仟元,及主力客戶提供之93年度ITO導電基板最
低訂購預測227,419仟元,其累計營收已達422,321仟元,達93年度更新後財測營業收入
469,336仟元之89.98%,且93年1~7月毛利率為34.67%,已高於93年度更新後財測之
29.83%即可看出其效益已逐漸顯現,因此該公司93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稅前純益27,140
仟元應可合理達成。
綜上所述,雖該公司93年1~7月稅前純益雖達成同期預測數之276.62%,然僅佔全年財
測之10.97%,另該公司預估全年度稅前純益為27,140仟元,截至評估日止雖93年度機器
設備訂單已較全年度預測增加約32,000仟元,惟稅前純益增加尚不致超出30,000仟元,
因此目前尚無更新財務預測之需要。
(9)會計師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本會計師經考量評估 貴公司編製更新財務預測所依據之基本假設及所提供之民國九十
三年一月至七月未經查核稅前損益、民國九十三年一月至七月達成預測可能性分析與不
需再次更新財務預測之理由,並與 貴公司管理階層討論後發現 貴公司編製更新財務
預測之基本假設雖有變動但因預估稅前淨利變動金額未達應再次更新財務預測標準,因
此本會計師認為 貴公司所出具之民國九十三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截至目前為止尚無需
再次更新之聲明尚屬合理。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之規定, 貴公司應隨時評估敏
感度大之基本假設變動對財務預測結果之影響,如預計稅前純益金額變動達百分之二十
以上且影響金額達三仟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者,應依規定更新財務預測,併此說
明。
(10)其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