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大營里133號(台南夏都花園酒店)
4.召集事由: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議程如下: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案。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及其他相關議案,至遲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
事會決議後公告。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及有疑
問者,請逕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電話:(02)27186425#8528
(三)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
年四月二十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因最後過戶日100年2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0年2月25日(星期
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
年2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集中辦理
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憑該公司送交之資料及股票逕行辦理過戶,在本公司
已開立股東戶號且有填留股東印鑑卡並檢附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乙份者,可免再辦理開
戶手續。新開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隨函寄上印鑑卡一份,請股東填妥加蓋印鑑
後,附上身分證影本乙份寄回股務代理人留存備查,即完成開戶手續。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期間為100年2月21日起至100年
3月2日止,提案地點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提案手續。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後,如有股東逾越
公司公告之受理期間提案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
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