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鳥松區圓山路2號(高雄圓山大飯店休閒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民國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1)民國九十九年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關事項報告。
(2)買回本公司股份決議及執行情形。
(3)本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情形。
(4)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
(5)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6)其他。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承認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
(二)修訂公司章程。
(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四)修訂背書保證處理辦法。
(五)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六)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七)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八)修訂董事及監察人報酬管理辦法。
(九)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十)修訂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十一)通過董事酬勞案。
(十二)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及其他相關議案,至遲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
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2)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 3月14日起
至民國100年 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00年 3月24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高雄市楠梓加工區東七街16號6樓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
(4)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
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
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
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81-628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
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5)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3月21日起至100年5月19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3月18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3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6)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