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27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二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1,200,0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NT$12,000,0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57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每股無償配發股利1元,其中股票股利0.3元,現金股利0.7元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會承認通過,本次所發行新股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除權
基準日及股票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如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轉增資案有未盡事宜,亦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