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09
2.私募資金來源: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
3.私募股數:授權董事長洽應募人議定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授權董事長洽應募人議定
6.私募價格:新臺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不適用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00年08月30日股東臨時會通過於30,000,000股範圍內,得於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並授權董事會分次私募發行新股。
2.本次私募建議之價格為10元
3.本次私募增資股數及每股私募價格,授權董事長洽應募人議定後並
確定定價日。
4.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00年11月01日,如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本次私募對象: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授權董事長洽定。
6.其它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