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10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規定之人。
主要認購為本公司內部人、關係人。
3.私募股數: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
定情況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
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並向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上櫃買賣。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以因應長期發展所需。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0/06/29,
本次私募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