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1/27
2.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
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債款,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
戶內,應分別訂立代收債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債款合約書,且於
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
(1)委託代收債款合約書:99年1月27日
委託存儲債款合約書:99年1月27日
(2)代收債款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建國分行
活期存款第0811-717-276866號帳戶
(3)存儲專戶行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南港分行
活期存款第62102000007968號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委託代收債款合約書係由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建國分行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