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2/18
2.發生緣由:公告董事會決議內容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案: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
﹝二﹞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1.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依法令及章程規定提撥10%法定公積及
特別盈餘公積後,擬提撥分配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2,000,000元及員工紅
利計新台幣14,460,000元。
2.提撥新台幣120,738,630元,分配股息及股東紅利,即每股配發股東紅
利4.5元,每股配發現金1.5元、股票3.0元。
﹝三﹞九十三年度盈餘配發股利及員工紅利發行新股案。
1.本公司擬由93年度盈餘分配提撥股東紅利80,492,420元及員工紅利
14,460,000元,合計94,952,4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9,495,242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訂定本公司召開九十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七﹞訂定本公司委任經理人報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