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04
2.發生緣由:更正九十三年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
務所李東峰會計師及張敬人會計師核閱竣事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
報告。上開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在案。截至本季止稅前損
益實際數與預測數之差異尚未達20%。更正為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前
三季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李東峰會計師及張敬人會
計師核閱竣事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上開財務報表業經本公
司董事會通過在案。截至本季止稅前損益實際數與預測數之差異逾
20%。惟前三季之稅前純益加計第四季之原預測稅前純益48,377仟元,
總計207,697仟元,與原預測數 180,235仟元比較,其差額將未達到
百分之二十以上,因是擬不更新財務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