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5/20
2.契約相對人: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5/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以活期
存款第158100011679號帳戶,作為本公司辦理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
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款之存儲專戶。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於收足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債款後,始可撥付本公司動支該金額。
2.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尚未收足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債款前,本公司不得以專戶內存款辦理質押借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辦理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之存儲專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契約效期自93年5月20日起至結清帳目之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