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勝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股票代號:8048 德勝
發布時間:2011-10-04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0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9,520,03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10/05~100/12/0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17.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議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轉讓予員工案,謹提請 討論。 說 明: 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擬議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 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以轉讓員工。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新台幣89,520,036元整。 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4,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 預計自民國100年10月5日起至100年12月2日止買回2,000,000股(即2,000張)。 (5)買回之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9.0元至17.0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 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7)本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詳附件一。 3.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99 %,業已考慮本公司之財務 狀況,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 出具董事會聲明書內容,詳如附件二。 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 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 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 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 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應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考績及未來發展潛力等標準訂定, 茲敘述如下: 一、員工得認購股數由總經理建議並呈報董事長核定。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 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 內容及限制條件等相關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 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依公司法第167-3條規定,得限 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 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10月4日本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民國100年10月5日起至100年12月2日止,於集中交 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99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 公司100年上半年財務報告所載流動資產之百分之7.94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 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坤銘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次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註:前述之NT$89,520,036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股 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NT$34,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