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8元。
(2)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每股配發0.30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合計每股配發0.68元,並提於股東常會討論。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現金股利與增資配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發行
新股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惟於發放現金股利基準日及股票股利
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而須發行新股,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使每股股利金額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53,532元、股票紅利0元及董監事酬勞0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
(4)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