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4元,並提股東常會討論。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惟於發放
現金股利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而須發行新股及庫藏股轉讓
員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每股股利金額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6,261,046元、股票紅利0元及董監事酬勞0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
(4)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