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中心西樓W105室舉行(台北市金華街187號)
4.召集事由: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四)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04/19~100/06/17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於100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
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
過戶手續。電話:02-25048125)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2)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3).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5月9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2樓)
(4)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
台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048125。
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其開會通知書本公司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5)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4月19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為本公司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十一樓股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