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2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4年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4/01/13下午二時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聯誼社會議廳(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地下一樓)
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無
(三)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案
四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九十四年
一月十三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
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臨時會之權利。
伍 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
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六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二十日(十二月
二十三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105號12樓)
七 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
請逕向台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048125。
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其開會通知書本公司將以
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八 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