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
76,282,56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7,713,000元,合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8,399,5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83,995,56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四日(92)台財證(一)字第
零九二零一二九八七七號函核准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76,282,560元,
每股配發2元。
(一)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628,256股,按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息)基準日
按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
拼湊成整股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
2.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771,300股,配發予員工。
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2元。
(二)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65,408,360元
分為46,540,8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三)停止股票過戶:本公司訂九十二年八月五日為配股(息)基準日,依法自
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起至八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
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 時前駕臨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政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四)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辦理集中過戶手續者,本公司將依集保交付之
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六)股票簽證機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七)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股票
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另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