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宏浦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江士勳
二.董事:寶揚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孟壽
三.董事:鴻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鴻灝
四.董事:江慶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於10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董事:宏浦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江士勳
二.董事:寶揚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孟壽
三.董事:鴻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鴻灝
四.董事: 江慶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董事:宏浦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江士勳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2.金日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3.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二.董事:寶揚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孟壽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2.金日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3.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三.董事:鴻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鴻灝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四.董事:江慶盈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2.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廣汕公路柯木塱村背坪社黃坡
2.金日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區外高橋保稅區華申路80號高通樓10樓
3.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大道藍玉四街9號科技園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廣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加工各類電容器,銷售本公司產品
2.金日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區內電解電容器的加工銷售,區內以電子元件及配
件為主的的倉儲業務國際貿易,轉口貿易,保稅區企業間及區內貿易代理通過與
國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簽定貿易代理合同可與非保稅區企業從事貿易業務。
3.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電容器零件材料之製造及加工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行為人對大陸地區事業皆無投資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