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30
2.公司名稱: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卓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年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0402號函核准在案。
(2)依合併契約之約定,於合併基準日時,九暘將按每4.75卓群科技股份換發1股本公司
股份之比例,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發放至
「元」為止,並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面額承購該畸零股。
(3)依前述換股比例計算,本公司因本合併案預計將發行普通股約4,025,684股,總計
新發行股份總額約新台幣40,256,840元整;惟實際發行新股股份總數,以合併基
準日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實際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數
為準。
(4)本次合併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為 100 年4月 15 日。
(6)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00年4月5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