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僑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達汶/董事
僑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盧博彥/董事
陳明立/董事
張景溢/董事
林輔樂/董事
郭明棟/獨立董事
陳柏勳/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孫達汶/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台虹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虹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高科技工業城北路/
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高科技工業緯四路北側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台虹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加工高分子薄膜塗佈材料、高分子銅箔塗佈材料
台虹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高分子銅箔塗佈材料、光學擴散膜材料及網狀液晶聚
合物顯示器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