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30
2.公司名稱: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會計師查核報告全文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
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
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
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據商業
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
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一日起依新修訂發佈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規定處理後,各期均一致適用。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及民國九十八年
上半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標準式無保留及修正式無保留
意見之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