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發生緣由:一、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如下:
查核數 預測數 達成率 差異數
營業收入 320,600 324,000 98.95% (3,400)
營業成本 185,541 190,394 97.45% (4,853)
營業毛利 135,059 133,606 101.09% 1,453
稅前淨利 59,138 43,743 135.19% 15,395
三、主要差異原因:(1)93年上半年度銷售之組合產生差異,故部份業務推廣費用於下半
年度才需支出,致使上半年度業務推廣費較原財務預測估計減少。(2)營收未有重大差異
,基本假設仍屬有效。(3)93年上半年度稅前淨利差異雖達20%以上,惟金額未超過3,000
萬,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八條規定不需更新。
基於上述因素本公司暫不予更新原財務預測。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