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1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證期會核准函號:93年6月30日 台財證一字第0930128733號
[2]董事會日期:93年7月13日
[3]每股配發股利0.6元:股票股利新台幣0.5元,現金股息新台幣0.1元
[4]除權除息交易日:93年8月3日
[5]股票最後過戶日:93年8月4日
[6]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5日至93年8月9日
[7]除權除息基準日:93年8月9日
[8]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9月23日